我朋友一个工伤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7 13:16:24
朋友于2004年8月在广东一家金属制品工厂上班·2004年10月因操作机器的导致朋友的右手小指软组织损毁和骨折·事后医院通过皮瓣移植(切除腹部皮瓣移植小指直至现在朋友小指功能基本丧失)·工厂当时除了给予治疗外并没对我朋友进行伤残等级评定和赔偿(朋友当初处事懵懂社会经验浅薄没有维权意识工厂便给予调换工作岗位草草解决)直至2009年朋友已经在此工厂工作4年有余也曾找工厂行政科索要当时医院出局的工伤证明(当时医院开具的工伤证明被行政科扣押)以便到当地劳动部门维权。但是工厂的行政部门不予理会!现在问题有4个.
1·工厂正确处理我朋友工伤和赔偿问题应该是怎样的!
2·现在我朋友应该怎么找工厂,通过什么途径解决我朋友工伤遗留问题!
3·有人说工伤评定期效是一年时间!但是我朋友当时才出社会懵懂,公司没有主动给予伤残评定和赔偿医疗之后便只字不提是否存在工作失职!
4·按法律我朋友的伤残等级应该是几级!公司应该怎样赔偿!
在这里感谢懂法律的大哥哥姐姐!对于你们给予外出务工农民工的帮助小弟感激在心!敬请详细详细!此致敬礼!

你反映的情况时间跨度有点太长了,像劳动纠纷的应该在事情发生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受到损害之日起,两年内像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另外,伤残等级是由医院出具的,你上面说朋友有找过企业进行交涉,那么根据法律有个诉及既往的原则,你的情况也许可以先找劳动局试一试,因为时间比较常,加上实际操作中劳动局等行政部门没有效率,所以在反映情况时尽量详细点,最好说明你们这几年都有找过企业交涉,看是否可以运用诉及既往原则。
多看看劳动法的法规内容,对我们大家很有帮助的。
祝你好运。

时间跨度太长了,比较麻烦,去当地的劳动中心问问吧。

你反映的情况时间跨度有点太长了,像劳动纠纷的应该在事情发生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受到损害之日起,两年内像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另外,伤残等级是由医院出具的,你上面说朋友有找过企业进行交涉,那么根据法律有个诉及既往的原则,你的情况也许可以先找劳动局试一试,因为时间比较常,加上实际操作中劳动局等行政部门没有效率,所以在反映情况时尽量详细点,最好说明你们这几年都有找过企业交涉,看是否可以运用诉及既往原则。
多看看劳动法的法规内容,对我们大家很有帮助的。
祝你好运。
时间跨度太长了,比较麻烦,去当地的劳动中心问问吧。

我所了解的我国重症监护室就是“非人道”的最完美体现:病人被推进去后,就只能靠所谓护理人员,家属根本就不允许陪护,说是避免交叉感染,可是一间病房3、4个呼吸系统病人,难道就不交叉感染了么?要知道,病情越重,病人的护理越关键,光靠2个不熟悉的人护理3、4个病人,实在是让人不放心。事实果真如此,我母亲晚上被推进重症监护室之前体温还37度,当晚就升至38度。
第二天我去探望,只见她嘴唇干裂,一问才知,护理人员很少喂水,而且还给病人喂凉水!(重症病人连温水都喝不上),晚上护理人员还大声说笑!事实上,自进入所谓重症监护室后,我母亲的状况每况愈下,几天以后,她老人家就在医护人员的“精心”护理之下一命呜呼了。
家属一天只有一小时探望时间,在病人弥留之际也是如此,医生根本不通知家属病人的现状,根据几天来我观察到的和我母亲的惨痛经历来看,病人眼看就不行了,重症监护室才通知家人,亲属根本不能在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