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的小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8:58:16
在城市里买房子,是不是只有70年的居住权,过了这房子就不是你的了?请指点,谢谢!

你买的房子,原则上包含两个权益:一是你对建筑的所有权,就是说,房子是属于你的,这个是永久性的;二是土地的使用权,因为土地是国有的,你获得的是土地的使用权,这个是有期限的,比如你说的70年。

如果土地使用权到期了,在国家没有公益性建设用途的前提下,你可以优先续约获得土地使用权,以前是继续交土地出让金,现在新物权法中有人解释说不用交钱,具体交不交,还是没个定论的东西。

关于土地性质,是国家宪法规定的,地方没有更改的权力。
如果土地到期了,国家征用的时候,会对地上附着物(就是你的房子)进行折旧补偿,不过你的房子到时候的建筑折旧已经没什么了,按道理是补不了几个子的。所以现在大家也在争论房子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该怎么办的问题,还没个确切可行的好方法,拭目以待吧。

70年之内你是有 所有权的,70年之后你一样可以住在里边的。

70年之后你一样可以住在里边的

是有70年的土地使用权。缴纳土地出让金可继续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