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签“不可撤销之连带责任保证书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20:49:36
现在工作难找,我应聘了一个医药销售公司财务部的开票员,他要我入职的时候签一个《商业秘密保护协议》和《不可撤销之连带责任保证书》,请问一下这个《不可撤销之连带责任保证书》可以签吗?他还要我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做担保,请问我能不能答应他的条件?
谢谢!!!!!!!!!!!!!
公司已经同意聘用我了,公司在给我的“入职通知书”里提到了要签这些协议,并要我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等

最好不要答应他们的要求。

你如果不是法律专业毕业的学生,对于一些格式文件中所述事项的漏洞。

而是对于你的公司有利的漏洞你们并不能发现。

加之,公司并没有显示出要要聘佣您的意愿。

对于商业秘密,作为雇员是有保密的义务,这种义务不需要当事人之间的另外约定就已经存在,它是法律的强行性规定,认为是被公众所接受的常识。
像你这种情况,用人单位,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采取这样的方法,我们可以接受,就是说,这个《商业秘密保护协议》可以签,如果你想在这个单位工作下去的话。
但是,对于这个保证书,在担保法当中,只有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的情况,而没有债务人自己为自己保证的情况,所以他这种规定是不符合规定的。所以,我觉得你可以不签。以上所说的,只是我自己的个人意见,哈哈,谨供参考哈

请详细说明下那个连带责任保证书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