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贷中的所得税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6:39:42
我朋友向人借钱,还款协议中没有写明所得税的处理方式,但我朋友已经按国家相关规定,作为代扣代缴义务人,替对方缴纳的所得税。

现在对方不予承认,请问我朋友该怎么办?

谢谢!
借了6万,要还10多万,难道不是利息所得?

虽说是个人之间的借贷,但是有利息所得,难道我朋友不是代扣代缴的义务人?那为什么存款到银行,银行会扣我们的利息税呢?

还请大家指点!谢谢!

现在完税凭证在我朋友这里。

个人之间的借贷,不存在代扣找缴的纳税义务。
如果你朋友直接替出借人缴税,可以将完税凭证交给对方,以证明已经缴税。不过要记得留下复印件,以备核对。

呵呵,这问题问的有些创意,不承认?
还钱权还在你朋友手中吧,把个人所得税的税票和余款一起给他,要不要,不要拉倒,不服让他打官司去。
税收征管法明文规定代扣代缴义务人有义务代扣代缴,打官司也是赢面居多。

借钱没有所得,怎么会产生个人所得税呢。

你朋友如果真的缴纳了所得税,应当有缴税凭据,还要有相关的法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