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如何审判 依据何法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1:52:14
2008年10月24号下午3时左右,王某本打算去医生A家接A到医院,行至一段偏僻的路上突见前方不远处朝同一方向行进的女士于某不明原因地从自行车上跌落下来。当时这一段路上并无其他行人,由于王某与于某及其家人都认识,所以王某停车向前主动去扶于某。于某此时感觉很痛苦,说自己也不知为何摔倒了并说自己恐怕站不起来了,让王某去她家叫人过来。于是,王某开车载医生A,顺便搭载于某一家到了医院,而后王某开车回家。基于熟人关系,王某与其妻第二天上午到医院看望于某。当天下午于某确诊为股骨头骨折,需换股骨头。第三天,于某的丈夫托李某找到王某协商让王某承认是他的车撞了于某,这样便可由车险向于某的手术费6-7万元补偿,王某当即拒绝。而后,于某家外传是王某撞伤于某,不然王某不可能将其送到医院并前去看望,并扬言要起诉王某,要求赔偿于某的住院及手术费用(众所周知,于某已患有糖尿病3-4年。
请问:1 如于某起诉,作为法官,你将如何判决?
2 假设当时王某开车去与某家找人离开之时,有路人甲经过并看到离开这一幕,最后于某起诉,路人甲为其作证见撞人一幕,这一案件的结果又会如何?
作为一名法官,在碰到此种案件时应该如何解决
此案件涉及何种民法问题,应依据何种法律条文予以判决(其构成要件,责任归属)

没有证据,法院也不会支持。
交通事故不是靠说出来的,如果真的有撞到,那该有现场照片、交警认定、医疗证明等等一系列的证据,于某家人显然提不出这样的证据。
无论假设何种情况,没有目击车祸,对案件都没有实质性的影响。

我是一个刚毕业的法学专业的学生。
希望能给您提供有用的建议。
其实像这样的案子,每年都有很多。最后能解决好的太少了。基本只能靠社会道德来谴责了。
其实您在取证方面为什么不向私家侦探求救呢?我想您也肯定犯愁警察不管。律师没法查吧?
虽然钱话出去了。至少能把损失降到最低。如果证据够了。打赢官司的话您还可以索赔呢。

法官是靠证据审案的,如果对方有撞车的证据,诉求可能会得到支持,目击证人也可以作为证人,但必须出庭作证。

1、民事侵权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为:侵权人主观有过错;实施了违法行为;有损害结果的发生;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在交通事故侵权中,对于行为人实施了交通侵权行为、被害人的损失及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要由被害人举证证明。如果被害人证明不了以上事实,可能要承担法律的不利后果,可能要面临败诉的风险。
2、证人证言是民事证据中的一种,但其证言内容必须要能证明撞人的事实,而不是看见扶人、救人的事实,只有这样才具备本案的证据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