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中关于保护作品完整权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3 08:57:21
著作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同意而对作品随意进行修改、删节、补充,保护其作品不被歪曲和篡改。
那么如果向报社或杂志社投稿,而稿件被编辑修改后刊登,算不算违反保护作品完整权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三十三条

图书出版者经作者许可,可以对作品修改、删节。
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对内容的修改,应当经作者许可。

所以,文字性的可以,内容的应经许可。

不算,只要没有对文章造成实质性变更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