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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8/22 04:11:56
我父亲和母亲是1996年结婚的,都是二婚。我父亲有两个儿子(一个是75年的,一个是78年的,都在自己做生意),离婚时判给了对方。婚后一直是父亲 母亲 我 三人一同生活,去年我父亲因肺癌治疗无效去世了。重病时写了份遗嘱,因为我还不能传图片,所以将遗嘱打下来:
遗嘱
立遗嘱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
我和***1996年结婚,一直共同生活,在我们共同生活期间,购房一套,*******(这是地址),产权证为********号,我现身患重病,如果我过世后,财产全部给妻子***。由於我生病期间,看病住院再加上还债,将原有的**万元,已全部用完,特例此剧。
立遗嘱人:**
见证人:*** *** ** ***(都有手印的)
*** 年*月*日
然后现在情况是这样的,我父亲去世之前给了我两个哥哥每人一笔钱,给我母亲也说了,但是我父亲去世之后,我两个哥哥不承认,还问我母亲来要钱,我父亲住院时,我家没有钱交够住院费,我父亲开口问我小哥哥要了5万,他们现在把这笔钱也要要回去,说是当时借给我母亲的,我母亲就从外面借了还给他们。我家房子的房产证上是我父亲的名字,因为父亲没有给我留钱,只给我和母亲留了这套房子,所以母亲想把房产证的名字改成她的,去房产局的时候,工作人员要两个哥哥和见证人也去签字,我两个哥哥不同意,说这是他们父亲的财产,跟我们没有关系,是看我们可怜才让我们一直住的,因为父亲生病住院时,我还在上大4,母亲就一个人照顾,身体很差,眼睛也视网膜脱落了,现在医生让她把身体养好才能手术。所以这些手续都是我在办理,可是我真的好无助,毕竟他们是我哥哥,我不好和他们起冲突,可是我该怎么办?不能让母亲连住的地方都没有啊。无奈之下我想到了网络,所以求助於各位达人,要是还房产证的名字还要他们签字,能不能有别的办法是我和母亲能保住自己的住所?
遗嘱是打印出来的,有我父亲和5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签名及手印,注明了日期。
房子的情况:110平方。福利分房不是商品房。是我父母婚后一同购买的。
我不懂的就是:1

你父亲的遗嘱完全有效,你只消按遗嘱办就行了。你两个哥哥按遗嘱他们没权利和你们争遗产的!如他们不服就请他们去法院起诉,法院一定会按遗嘱将遗产判决给你妈妈,然后你妈妈根据判决就可直接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了。

如果这个房子是你们父母亲婚后购置的,那么该房屋的所有权属于你父母亲的共同财产,你父亲有权处理的是房屋的一半。其遗嘱效力有效,如果你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的话。

当然最根本的是要看你的房子是什么产权,是不是商品房,这个很重要!

你可以去法院去确认一下,让法院做一个判决,确认房屋属于你母亲或者属于你们共同所有。

1,父子关系法定的,一般不可以改变的,即使离婚。
2,你父亲的书面遗嘱将财产给了你母亲,你母亲是财产继承人,其他人没有继承人。如果没有书面遗嘱,那两个哥哥和你母亲都的你父亲的财产继承人。
3。房产管理局是要确定遗嘱的有效性才让他们签字。
4,你母亲同意买房,可以卖房。
你可以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注意:
1.你父亲的遗嘱是自书遗嘱吗?就是遗嘱由你父亲亲笔书写,并签名注明日期。如果是按《继承法》该房产应全部由你母亲继承。因为遗嘱继承的效力大于法定继承。
2。如果是由其他人代书的,必须有两个以上(包括代书人,两个人即可)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你父亲签名,并注明日期。遗嘱方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