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在出租房屋内租户的东西丢拉应该谁负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6:05:51
我去年租拉个房子~!年底的时候由于家里出拉点急事赶回去拉!~没和房东说一声和下个月的房费没有交完!~但等我回来的时候房东把房子租别人拉 !~并且我那房子里面的所有东西都丢拉!~我想咨询下这是谁的责任!~谢谢拉
我想问下!~没有合同也没有任何手续之类的应该怎么办!~房东私自把房们打开把我们的东西已经卖掉拉!现在不知道怎么办是好拉!~ 房东认为我们走的时候没给他房费他认为没义务给我们看管东西 。不知道这样怎么解决`

你们之间存在实际发生的出租关系,你上个月不是交钱了吗?没有确定下个月一定不住房的话,他有义务给你代为保管。不过遇到可恶的人的确不好办。如果确定他已经把东西给你买了,是他所为的话,你有证据就可以要他赔偿,没有证据如果钱多可以告他没有为你代为保管,赔偿你部分损失,没有重要东西价钱也不贵的话就只好算了,毕竟打官司麻烦~

房主肯定是有责任的,他有责任在你不在场的时候代为保管一段时间你的东西;
主要是看你的东西多少钱,是否值得去法院,如果房主能够和现在的租户帮忙找回来是最好的~
房主的责任不可推卸。

如果在租住期间,那么就是租户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