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保险理赔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3 04:17:11
情况是这样,我买了2份医疗保险,分别是人寿和人保的,但是在我出院之后,需要理赔时,两家保险公司都要我当时住院的发票原件进行赔付,但是问题出现了,一个原件的发票不可能到2个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如果出现这个情况,我应该怎么办?还有,我在此次理赔中是否对两家保险公司都享有被全额理赔的权利?

1、你没有对2家保险公司全额理赔的权利。医疗保险适用“补偿原则”,也就是说,2家保险公司赔偿的总额不能超过你实际发生的可保险医疗费用。
一般的操作方法是:先向一家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如果保险额度不够,剩余的部分再向另外一家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2、至于发票原件问题,你可以把发票分成2部分,2部分都分别在2个保险公司的基本保额内,然后分别向2家保险公司理赔。这样的话,2家保险公司都有原件了。

3、如果一张发票的金额太大,超过了2个保险公司的基本保额(这种情况比较少见),你可以在一家保险公司先申请理赔,理赔时和保险公司说明情况,可以让保险公司看一下原件,然后把发票复印件留给保险公司。对另外一家保险公司也可以采取这种方式。

总之,一般来说,第2种方法基本上可以应付你这种情况,关键是怎么根据2家保险公司的基本保额合理分配手中的发票。

理赔时可以这样进行:
1.在医院复印住院病历2份并加盖医院的章(说明是保险理赔用,医院就知道应该复印什么东西了);
2.自己另外将医院的诊断证明、费用发票及清单再复印一份;
3.拿好以上的资料(实际上都是两份)、保单、身份证明,到其中的一家保险公司(人寿或人保都可以)进行理赔申请,将一份住院病历、正本的发票、费用清单、诊断证明交到这个公司,同时告诉这家保险公司需要开一份分割单,并让这家公司在另外一份复印的单据、清单、诊断证明上盖上保险公司的章;
4.拿着第一家保险公司开具的分割单和改了章的发票等份复印件到第二家保险公司进行剩余费用的理赔。就可以了。
5.哪家公司都不会是全额理赔的,会按合同上的报销比例进行理赔,同时两家保险公司也不会重复进行理赔的,只能是让你自己负担的费用最小化。

你可以先到一家公司报销,叫他们报销完后给回发票,并在发票背面盖章已报销多少。
然后拿到另外一家公司报销剩余部分。
最多报销不能超过实际金额。
没有2家公司都全额理赔的。

医疗保险理赔的是本着补偿原则处理理赔案件,无论在那家保险公司理赔,都一样。客户只能在保险中获得经济补偿,而不能获得额外利益。所以,你不能享受两家保险公司的全额赔偿。

他们非要原件的话,只能先去一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