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憾问题:我爸做了房子20几年,地方是我爷爷的。兄弟都知道。请问:这样属于继承了吗?还会有争议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10:32:08

无可争议,就像中国南海问题一样,以前没有发现有矿藏分布时谁都不要,现在有利益了,都想要,哪怎么能行呢,何况,只有借地做房,没有拆房还地的做法吧.
处于兄弟之情,意思一下,让他们不说话也未常不可.

既然土地是你爷爷的,你爸还是要同他的兄弟姐妹协商。现在你爸已经建房20多年了,是容易处理好的。
因为属于你爷爷的土地其子女是有同等使用权的。

菲律宾和中国就是个很好得例子.为了南海焦岛,朋友也反目成仇了.中国当初就不应该养这个反类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