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的这张收据有法律效力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09:36:27
别人给了我一张欠条,欠条是这样的,在一张一半的笔记本上先盖有他们(合伙)的公章,然后再由我在那张盖有公章的纸上写下“某某欠我多少钱以及需要在某某日前归还”等字样,最后由他(合伙人之一)签名,这张欠条有法律效力吗?我除了这张欠条什么都没有,也就是说我没有证据证明是什么原因导致他们欠我钱,而他们也同样什么都没有,你说我可以凭借这一张欠条去起诉吗?

最后我再补充两点:一、这张欠条没有写他们欠我钱的原因,就写了他们欠我多少钱以及应在哪日前归还。
二、我写的那些字是直接写到公章上的,这与平时先写字再盖公章步骤相反,这样有法律效力吗?
他们现在不承认欠我钱,我更没有办法录音,这样我能去起诉吗?

可以去起诉的。
无论公章是先盖的后写的,还是先写后盖的,都具有法律效力。
他们是合伙人,是否具有连带清偿责任,要看具体情况
不过,如果他们都不承认,你只要在法庭上咬着一个人,就是在你欠条上签字的人,到时候让他们自己互相咬去吧,对你是有利的

最好请一个律师帮你打这个官司

提醒一下,如果有必要,还需去法院搞一下“行政”工作

建议重写,把来龙去脉写清楚最后盖公章。

欠条上有他们合伙人之一的签名,说明签字的人认可这张欠条的真实性,可有麻烦,第一,欠条是先盖章后写字,第二欠条是债权人自已写的,第三,没有注明是什么原因欠款而你也没有证据证实,有些麻烦,但是可以想办法录音引导他们先承认这张欠条的真实性,以备不时之需了

可以 但要主注意诉讼时效问题 一般是还款之日后的2年。要起诉抓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