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赃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9:52:46
我是做电脑维修的,有个自己的店面开了不到一年。也做二手收购。08年8月开始到09年2月之间有一个上大一的大学生(李某)来到我的店里陆续卖给我20台左右液晶显示器。卖的时候我问他怎么来的,他说他爸爸是搞电脑批量收购的,然后他从他爸爸的库房那里拿来换点零花钱用,我也没多想别的。二手市场收500-600左右,我收他的350-450左右。后来我卖出去的一个显示器被失主见到了 所以报案了,公安找到了我 我才知道他卖我的东西都是偷来的。然后我帮助公安找到了那个李某,李某被逮捕了。后来也把我刑事拘留了,罪名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现在我在取保候审。问下大家我会被判刑吗?? 如果判会要多久?
谢谢了。。。
1楼如你所说。我要提供什么样的证据才能确定我是不知道东西是赃物呢?我和公安机关说明了情况,但他们还是刑事拘留了我,现在取保候审,我如果就这样等下去 法院开庭的时候会不会判我有罪呢??
谢谢了。

哎 人活着真难。
衙门口向南开,有理没钱别进来。
这些时间我真实的感受到了 这句古语的正确性。

如果能确定你确实不知道东西是赃物,则不会被定罪,但是会承担一定的罪过。法律中没有明确拿自己家的东西算不算是盗窃,一般认为不算盗窃,因此,在你不知情而又相信其东西是赃物的情况下,不属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同时还有立功表现,因此不会被处罚,但是赃物会被收缴。

此罪主观上不仅可以是知道,还可以是应当知道。

关键问题是您是否有明知属于赃物而予以收购的主观故意。一个大一的学生,拿着来路不明的数量巨大的显示器来,您有责任问清楚货物来源,而您没有去问,属于间接故意。恐怕要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