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以公司未交社保为由辞职可主张公司半月经济补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4:31:03
另外假如公司想留我,答应补交,我是否还是可以以此为借口辞职并要求半个月的经济补偿。(公司管理比较垃圾。),我的重点是是否可以得到经济补偿
以上辞职实际意思是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3款的条款: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以上辞职实际意思是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3款的条款: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因为你是辞职,而不是单位辞退你,单位无需支付任何补偿.如果已经超过了试用期而未签订劳动合同而辞职,单位需支付你次月的双倍工资作为补偿.
没有补偿的,不管你什么理由,现在不是公司的事,是个人
只能补你的社保。
可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