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40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12:15:11
婚姻法第40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否有一定的标准

无论从婚姻法发条中还是司法解释中,都无法找到如何补偿,这正是经济补偿制度的缺陷之一。 法官会根据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以及对方能承担的经济能力综合判断

没有要具体规定,法官要根据双方的情况来裁量。

没有
法院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选我吧,我第一个,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