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汽车连环撞事故,我应该获得什么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11:51:28
晚上11点多我和老婆以及她弟弟打出租车回家,车为了等红绿灯的交叉路口停下,突然间咣铛一声,被后面的一辆微面撞上。但下车后发现是由于微面后面的另一辆轿车由于超速行驶撞在微面上,然后微面又撞在了我们坐的出租车上。后面的轿车有4个人,最后只有一个自称司机的人在处理事故,当时也没有报案,说要私了。因为我老婆以及她弟弟头部、颈部受到一定撞击受到损害,要求车主带去医院看病,后来车主的女婿带我们去医院检查,做了CT等检后,没有大碍,钱也是他们付的,医生说要来复查,我没大有事,但老婆和弟弟受到了一定程度惊吓,所以我们最后提出给些营养费、误工费共计1000元,肇事方不同意,而且因为他们要报销不给我们的病例。

1:因为看病钱是他们出的,但拿走了我们的病例,车主当时在现场可能报案了,但交通大队说他们三辆车最好私了,并且对事故发生在场人员做了登记,因为我们当时在医院,没有登记。请问车主如果要保险了要去保险公司索赔是否需要我们3人出具什么证明(证明指以后不再对此事追究类的东西)?当时是凌晨4点,车主只是打了个条子说明我们与此事有关,病例还是没有给我们,我就是担心以后无法再找到他们,我该怎么做?我们会不会被从这个事故中剔除?

2:我们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3:要求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过分吗?不过分的话可以要求多少?

先谢谢了!!

这种事情只有找到车主要求补偿一点是合理的,起码受到了惊吓,也耽误了时间,不过你们没有住院,保险公司确实是不赔的,对于私下协议赔偿的保险是不能理赔的,因为你们在医院有检查费用,所以病历车主要拿去给保险公司作为索赔依据的,至于误工费关健看你误了多长时间啊,精神损失费保险是不能赔的,只有找车主协商适当补偿一点就算了,反正事情也不大,发生这些事情不是哪个愿意的。

1、三车事故选择私了十分少见,疑其中有不可告人之违法行为,比如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为了逃避处罚而选择私了。

2、没有报案的三方事故,不可能获得正常的保险公司赔偿。
只有2车事故,物损不超过2000元,没有人员受伤的可以不报警,但是也要向保险公司报案。

3、法律明确规定(《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条、24条,《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

误工费:凭住院记录、病假单、收入证明
营养费:参照医生意见
精神损害金:一般情况下法律不支持交通事故赔偿精神损害金。除非致死、致残,则以死亡赔偿金形式、和伤残补偿金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