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算不算重婚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17:12:40
已经领取了结婚证 但是在外面又和别的女人偶尔的发生了性关系而导致别的女人怀孕 但是怀孕的女人已经做了人流 女人却持有曾经的怀孕证明 想问下 这种情况够不够成重婚罪 而且怀孕的女人不知道男方已经结婚 如果那女人去告的话 会不会胜诉 特此表明 男方与怀孕的女方只发生过性关系 但是并未同居
弱弱的问下 怎么才算以夫妻名义同居啊 要证人么 证据是怎么证明的呢 ?

看了其他人的回答,我还想补充一点

以夫妻名义同居,不仅是自己公开

如果没有公开表示过,但邻居、朋友都认为是夫妻,自己也没有否认过,也应该算

不属于

没有以夫妻名义同居,就不算重婚。

举个例子你就明白了,比如说你和那个女人在一个商品房里同居,平时和邻居来往时都说你们是夫妻,让邻居都以为你们是夫妻关系,那就是事实婚姻,是以夫妻名义同居,邻居就是证人。

这种情况不构成重婚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以及以夫妻名义同居,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仍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构成重婚罪。
你说的情况,男方只是偶尔的在外行为不轨,并未公开的以”夫妻名义“与另一女性长期同居或结婚(领结婚证),因此,即使因为偶尔的不轨行为导致该女性怀孕,也不构成刑法上的重婚罪。该怀孕的女性只能获得一定的民事赔偿。
“以夫妻名义同居”当然需要证人。因为当事人是作为“夫妻”长期公开同居的,因此,他们周围的邻居街坊和其他亲友等均可作为证人。律师等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上述人员出庭作证,或者将他们合法有效的书面证言提供给法庭作为证据。

有证人证言
还要有一定的同居空间和同居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