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计算?谢谢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0:00:33
请问有谁知道这个题怎么解:某公司2008年广告费和业务招待费支出为900万元,当年的销售收入为5000万元.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为126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900万元已全部扣除),则该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为多少万元?谢谢帮忙做下,我要分析过程,这个是我考试碰到的一个类型的题目,谢谢帮忙

上面的回答有点问题,按新的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则: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5000*15%=750万元,超额150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应为:1260+150=1410万元
交所得税:1410*25%=352.5万元

调增的150万元,在以后年度可以结转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5000*15%=750万元
纳税调整增加额为900-750=15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应为:1260+150=1410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1410*25%=352.5万元。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5000*12%=600万元,超额300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应为:1260+300=1560万元
交所得税:1560*25%=390万元

注意,这里是业务宣传费,不是业务招待费。
如果是业务招待费,应为当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60%与5000*5/1000=2.5万元中取小值作为扣除限额。

销售额5000*15%=750
900-750=150
纳税调整
1260+150=1410
1410*25%=3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