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作协议书没有签有效时间,请问具有法律效力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16:33:34
我还没有毕业,只在学校的实习期内,和一家广告公司签了一份项目合作协议书,协议上有一条讲到乙方(我)负责招聘工人,但必须经过甲方(公司)同意方可录用,工人在作业中出现安全事故必须由乙方负责解决。而且公司在该条上拒不让步,这是霸王条款吗?还有就是该协议上没有明确注明协议终止日期。请问这样的协议书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具有法律效力的。
  当事人只是负责为该广告公司招人,但具体与被招聘人签署劳动合同的应是该广告公司,它们之间依法成立劳动合同法律关系,广告公司依法应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给被招聘者,而一旦发生事故,该广告公司作为用人单位理应负责;协议未注明日期,则从某个角度上来说,即该合同任一方可以随时终止合作协议。

你好!在本案中,你只是负责为该广告公司招人,但具体与被招聘人签署劳动合同的应是该广告公司,它们之间依法成立劳动合同法律关系,广告公司依法应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给被招聘者,而一旦发生事故,该广告公司作为用人单位理应负责;协议未注明日期,则从某个角度上来说,即该合同任一方可以随时终止合作协议.此复!

呵呵 真正出现事故广告公司的不能免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