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拆迁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21:20:17
我家房子2000年建好。到今天使用不足10年,现在要拆迁了,我们这边买房的平均价每平米5000以上,但是拆迁每平面只给4000,说主要政策是反迁,一平米换一平米。
问题是提供反迁的那个楼盘有很多已经卖出去了,你到底能选到哪一户很被动,而且他们那些户型我们也很不喜欢!地理位置也不如我们被拆迁的房子。我们家现在是3楼步梯,父母年纪大了,住高层很不方便。
请问这种情况下有什么能保证自己权益的法律!在执行过程中需要注意什么以防止被JS钻空子???

高手回答我会追加100分,谢谢了!!!!!!!

首先 拆迁人会给你提供一套拆迁补偿方案(当然是对拆迁方有利)
本人认为;你应该学习一下相关的法律法规.争取自己最大的利益!!!!
国务院305号令<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物权法> <民法通则>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自己看看吧

第二十二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三条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第二十四条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五条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第二十六条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第二十七条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十八条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

第二十九条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三十条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