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劳动合同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6:21:02
新规定中,首先对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做了明确的界定。应当说,该条规定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还是较为宽泛的,但超过这个时间仍未订立书面合同,用人单位须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员工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上处罚规则非常严厉。

想请问如果从07年进厂至今没签合同,现在是否可申请08年新劳动法期间的双倍工资?可以申请08年至09年的双倍工资吗?

可以的,按新法规生效日期计算

广东胡律师:

可以,只要能证明你与此用人单位的事实劳动关系,你就可以申请08年新劳动法实施后的双倍工资。

(一)工资支付凭证(如果是通过银行卡,可以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你只要举出上述的第一项、第二项或是第五项其中一个,就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初步证据,剩下的就需要根据上面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举证,如果单位举证不能的话,就会支持劳动关系存在。

有关双倍工资法则的问题应当是自2008年1月1日起生效。

你可以主张自2008年2月1日起的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