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有什么明确界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0:43:50
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明确界限就是刑法,具体来说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限度,如果超过限度就是防卫过当。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广东胡律师:
正当防卫: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的损害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必须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这里所说的“必要限度”是指为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防卫强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是指一般人都能够认识到其防卫强度已经超过了正当防卫所必需的强度,也就是应当以防卫行为是否能制止住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为限度。
(2)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损害。这里说的“重大损害”是指由于防卫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
总之,在面临非法侵害时,如果用较缓和的手段能制止侵害时,就不要用激烈的防卫手段;当侵害行为已经被制止时,就不要再继续对侵害者进行伤害。否则,就可能超过正当防卫限度,变为防卫过当。
二者的区别在于 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失
说一个通俗的说法吧 如果那人想弄死你你就可以弄死他 只要他能对你怎么样你对他怎么样就不算过当
不符合正当防卫起因条件就是防卫过当或者是故意伤害
法律有严格的规定,是否对本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