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用公积金供房可以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22:35:19
2006年在供房子时我和我的女朋友还没有结婚,当时我女朋友有公积金而我却没有,如果用我女朋友的公积金供房只能写她的名字,我不同意,如果写两个人的名字可能很难办,所以当时没有用公积金供房。而现在我俩已经结婚了,俩个人都有公积金,想用公积金供房便宜的,不知道可不可以,如果可以要什么程序
我俩生活在广东省中山市 ,平时我俩也拿公积金出来作生活用的,但就是想用来供房应该便宜点,所以有了这个想法

公积金供房?什么意思?
北京是不能转房贷的,但是你这个情况可以支取公积金,即从你公积金账户取钱还房贷。

夫妻双方可以共同支取公积金。如果是第一次支取,除了需要提供房产相关证明等资料外,还需要结婚证,对方单位公积金登记号,对方公积金个人编号以及你们2人的身份证明等。具体准备什么还要看你卖的房是商品还是二手房而定。这些资料准备好原件及复印件交你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办理就可以了。(记得要告诉经办人你们双方想支取的比例各占多少,一般都是各取房款的50%)
如果你不是第一次支取,那么在支取记录单的“夫妻”资料上左下变更就可以了,你单位公积金经办人会给你办理的。

不知道你是哪里的,北京的情况是房贷是不可以转的,所以建议你问问当地的公积金中心

房贷可以转为公积金,你得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程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