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孩子抚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2:09:42
我和她结婚7年,有一男孩快6岁了。因为两人生活方式不一样,越发无法走到一起。婚前以我的名字付的首付,贷款70万买了一套房子(贷款已还清)。还款构成如下:
***a.房子的首付款是我父母给的。
***b.还贷款的钱大部分(50多万)也是我父母给的
***c.剩余的一小部分不到10万,我一个月挣七八千,她一个月挣2000多,基本是用我的工资还的(但我想也应属于我们俩的共同还款吧)。
所以我有以下几个问题想问一下专家:
1.我平时照顾孩子比较少,孩子基本都是她带。我想要孩子,如果孩子本人想和她一起,怎么办?
2.主要是我想离,但我保证没有什么外遇之类的。如果她不同意和我离,我是否可以以起诉的方式?具体怎么办?
3.房贷已经还清。我个人认为,房子的钱基本是我父母所给予的,同时我可以找到还款时父母给的存折和我写的借据,而且是在我们结婚前用我的名字贷款地,所以我认为房子应该是我地财产。我可以给她8-10万做为住房补偿。
4.因为离婚的事,我之前和我父母说过,我父母觉得这辈子就挣这么点钱,全部用于给我买房了。所以想让我现在就将房子过户到我父亲名下。可以吗?是否还要她签字?
请专家指导一下!

房子可以认定为你的个人财产,但是诉讼要提供证据,建议你最好委托律师协助处理。

父母离婚,伤害最大的是孩子,三思而后行.

1、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是考虑双方的意见确定,因为孩子未满10岁,其意见不会作为认定抚养权的决定性条件。双方协商不成的,要根据双方的条件考虑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因素决定
2、双方协议离婚不成,只能是起诉离婚。具体可以写诉状,起诉法院。
3、房屋婚前登记为您的名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应当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具体到借款,如果证据充足,可以作为共同债务,共同偿还
4、如果现在过户,因为房子涉及到共同财产问题,有违法律规定。

如果她同意你给8-10万的补贴,不管过不过户都一样,再说现在过户有转移财产的嫌疑.结婚后不管是你还的还是其他人还的都属于共同财产.离婚孩子由于不满6岁,你起诉离婚的话,法院是不征求孩子的意见.

首先我要说的是,你的事实情况肯定比你所述的要复杂,所以我建议你寻求当地律师的帮助。
1、婚前购买的房子是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房子所有权确实是属于你的。你可以自主决定过户。
2、对于婚后的还贷有两部分来源,其中一部分是用你们的婚内共同财产归还,因此你需要补偿对方还贷的部分。另一部分是你父母借给你们的钱,这是夫妻共同债务,需要你们共同承担,你也可以要求独立承担。
3、若对方不肯通过协议离婚,那么你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讼离婚需要证明感情确实破裂,你所述的情形很可能不属于感情确实破裂。
4、对于孩子的归属,应当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如经济状况、能否对孩子进行有效监护等。因为孩子不满10岁,法院一般不会征求本人的意见。

建议你委托律师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