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官司可以打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17:52:00
本人现在装饰城内租有店面一间,2009-3-27晚19:30分锁门,2009-3-28早晨7:30开门发现店面被盗;被盗物有:笔记本电脑一台(发票5050.00元),现金(1400.00)元,身份证一张,警方已立案;装饰城内晚上20:00到早晨6:00断电,商户必须离开,只有保安;
租赁合同上有一条为:甲方(装饰城)应做好市场内安全,卫生,秩序等市场的日常管理......
现在我是否可以要求市场赔偿损失,如果可以,应该怎么赔偿;如果市场拒赔或者故意拖延时间我该怎么办,最后,从理性的角度看,我打这个官司值得吗?

不值得打,因为现在案情不明,就算你要求,市场也会以犯案手法不清(他会说:说不定是你自己拿走的)来引导,一切只有等你得到最终结案再打算。

可以的,因为你是在合同内容中丢失的,所以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