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相关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17:31:11
我公司有一员工2008.4.15日入职,2009.4.22最后工作日,他享有年假吗?年假可以安排在4.17-4.22吗?
按新劳动法规定入职一年有 5 天年休假,但他是2008.4.15入职至2008.12.31不到一年,所以他2009年只有 3 天年休假
到2009.12.31过后的2010年才会有 5 天年休假

那如果是员工自动离职是否享有年假?若有,如何操作?

按新劳动法规定入职一年有 5 天年休假,但他是2008.4.15入职至2008.12.31不到一年,所以他2009年只有 3 天年休假
到2009.12.31过后的2010年才会有 5 天年休假

有年假。只是按照新的规定,他在职时间只有一年,只享有5天的年假,而4.17-4.22有六天了。

该员2009年总的只有3天年假。
即2009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之间
只有3天年假。
若员工在离职前自己不休年假,则离职公司不需要赔偿
若员工在离职前要求休完年假再走,则公司应该安排。
以上希望能够帮助你:)

享有.确实可以休三天.2009.4.15满一年后,就可以休年假三天(2008年年假).自动离职也享受年假.要么公司放他年假三天,要么不给休年假,但按300%的工资支付三天年假工资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