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争地盘,要把经营户搞家败了,怎么办?加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10:40:52
我们县在2008年9月的时候由县政府的直属部门——城市投资公司(公司董事长由现任的县长兼任,总经理由县发改委主任兼任)在靠近市区的地方建成了一个面积足够大的广场。建成以后,城投公司将广场上的部分地方租给了我们三家用来经营儿童娱乐设施。后来,城投公司还成立了一个物业公司来管理该广场。设备刚上场不久,城管局就要把我们从广场上赶走。第一次,我们上访了,县常务副县长协调了此事,我们得以继续经营;第二次,也就是一个多月前,城管又要我们搬走,我们再次上访,刚好当天县委书记和城管局长都在信访办接待群众,县委书记当时许诺在县委未作正式处理之前,我们可以继续经营,至于后来是否处理这事了,我们便不得而知。今天城管局忽然又来人通知:“五天之内所有东西搬净”。每遇到这事,我们都先找城投公司要求其出面协调,每次,总经理都对城管局的这种插手广场的行为感到很气愤,但却也拿不出有效的解决办法,拖。可我们是拖不起的。
为了买儿童玩具,我们几家基总共投资在十八万元左右,基本上都举债了,到现在连成本的三分之一都没收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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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闹大,越大越好,当官的都欺软怕硬,据你所说的如果细节都做到位了都合法了,就闹,这个是唯一出路,因为这个直接是政府部门直属单位搞的,至于城管为什么闹事,我感觉有2种可能,其一就是他们一开始就设置的套子让你们把设施弄全(你们能把设施全部搬走?可能不大吧)然后把你们踢出去以后他们另行整合在行收费下面就不用说了吧;其二,就是这个县长出问题了,有人希望你们把事闹大把县长弄下台!从头到尾你们都是工具,所以你们只能选第二种方法!如果你们幸运的话-涛声依旧,反之,如果你们心齐真把事闹大了你们应该也不吃亏!媒体可以帮你们一把!最好是比较权威的!他们权利涉及不到的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