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 离职 赔偿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7:24:32
公司曾请过一些专家给员工进行过专业培训讲座,但只有场租费票据,没有付给专家的费用票据。现公司一名员工劳动合同没到期要辞职,可以向其要培训的违约金吗?(没有另外签服务期协议)。另外,公司资料具有高度保密性,曾和员工签过保密协议,现可以向其要保密的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如下: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我是劳动局的工作人员,回答你的问题。
1、首先,如果没有另外签定培训协议或者服务期协议的话,单位无权要求你支付违约金。所以从这一点上来说你赚了。
2。如果单位要求你履行竞业限制协议,需要支付你补偿金,如果不支付的话,此协议无效,或者说协议上只约定了对你保密和竞业的限制,而没有明确单位需要支付你的补偿的话,此协议无效。
3、如果单位觉得不爽,可以让他去仲裁告你,如果你说的都是真的,那么他就没戏了。

没有协议的不能要求支付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