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刑人员释放后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11 09:32:39
1、被判刑人员失业保险金的缴费年限如何计算?是在拘留?批捕?判刑?或是解除劳动合同中哪个时段截止?
2、被判刑人员从上述四个时间段的哪一个开始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
如说明请列依据,谢谢

无论是被判刑人员还是一般公民,哪天不缴纳社会保险金了,其缴费年限就此中断,以后重新缴纳的可以累计。
原则上劳动者处于失业状态时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一般以解除劳动合同作为失业的依据,但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要本人操作,所以在拘留、批捕、判刑阶段都不可以办理,只有被判刑缓期执行的人员,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没有硬性的依据,按大城市的情况基本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