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辞职后前两个月的卡费不给我们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15:17:55
我是08年11月份入职,2月中旬递的辞职,然后3月底批的,我的底薪是1500,然后就靠奖金和卡费,我进来的时候应聘老总的时候他说:“底薪是1500,然后每个月有奖金,大概100块左右,然后每两个月发一次卡费{会员卡},做满两个月就有卡费拿,平均每个月的工资是2100到2200左右,”我是1月分拿的12月的卡费,因为11月没有做满所以就没有,但是,我离职的时候已经是3月底了,照说是4月初可以拿1.2月的卡费,但是他们说不给,我听同事说,本来是有我们的,后来那个老总说不给我们发,有什么事让我们去找他,然后我们打电话问了管我们的主管,她说我们没有,问她为什么,她说我们表现不好,我们就问她,我们哪里表现不好,她说是上面说的,她以前怎么不这么说,我们问她,以前辞职的人为什么有卡费拿,而我们却没有,她说现在改了,难道他们说改就改吗?那么我们进公司的时候那样告诉我们岂不是欺骗吗?我想问,我们的卡费可不可以要回来?为什么跟我们一起辞职的那个女孩子都有给,为什么不给我们呢?我们是两个月发一次卡费,三月份我是差两天没有做完,他凭什么连头两个月的都不给我们呢?我们进公司的时候没有签合同,直接填的入职表,在休闲会做咨客。请教大家我们该怎么做......

看了你所说的,卡费是单位的福利,对谁发及发多少是单位的权利,你既然已经辞职,单位有理由不发放上述福利.你可以得到的东西应当是双倍工资,理由是单位没有与你们签订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应当从次月起发放双倍工资作为补偿,所以你辞职后,单位应当从去年12月到今年3月发放双倍工资,即4个月工资吧.
具体,请向当地劳动部门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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