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请好心的律师帮忙!!!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11:23:28
2004年4月,我一直特别好的一个同学让我帮其父亲贷款五万元,出于对同学的信任,我同意了.我同学也做为其中的一个担保人.一共五位担保人,这其中我只认识我同学及她的弟弟.我记得当时写的是只贷一年.但05年的五六月份吧,银行人员找到我,说他们家又延贷了两年.我很奇怪,我已经明确向银行和她的家人表明我的态度,一年之后必须把我撤出担保.而且,没有我的再次到场,怎么可以继续让我做他们的担保人呢?!这几年听说了很多的贷款纠纷,我一直很有压力,没想到可怕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前几天我竟然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因为同学的父亲一直没有还钱,作为担保人,银行把我告了.我很快与同学取得联系,结果发现其它几个人似乎没有收到传票,这可能是因为只有我一个人是事业单位,其它人都是无业或者一直在外地发展.我现在特别苦恼,因为我终于知道我同学的父亲就是一个骗子,他从来没想过要还银行的钱.我现在还能怎么办??我的真心换来如此的不堪,太让我伤心了.希望好心的律师一定要帮帮我!!!!!!
我的同学让我复印一下法院的起诉状和传票,说要帮我,可是我现在已经不能完全信任她了,请问律师,我可以按照她说的去做吗?不会给我带来更大的影响吗??
还有一件很奇怪的事情,担保事情是2004年,但我发现起诉状上写的是2006年,贷款一年.开庭时间是5月初,所以我特别着急!!
肯请您的帮助!!!谢谢好心的律师们!!

首先,遇上被人起诉这种事,也不要太着急,现在经济交往频繁,难免会被人起诉或要起诉别人,只有自己有道理,多了解些法律常识,到哪都不怕.法院这些职能部门,并不象网上负面宣传的那样乱办案、黑得不得了,绝大部分案件都是能得到公正处理的.
1、看清法院送达的诉状副本,如果你对上面提到的担保时间有怀疑,可以到法院查看对方提交的证据(现在阶段一般是提交了复印件),了解清楚,到底是自己当时太大意,没看清借款的具体时间,还是其中被人做了手脚。
只要你当时的确是只担保了一年,银行和借款人以后将贷款时间延长,对你是没有约束力的,即你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
2、如果是你自己没注意借款时间,是贷了三年(这种情况很少,一般是一年期限),那银行起诉你一个人也没错,因为法律规定债权人只起诉一个担保人也是可以的,你必须先把这笔贷款全还了。
如果事先没有约定5个担保人各自分摊多少责任,那就是平摊,你多出的四万元,可以起诉其他四个担保人,让他们支付给你垫付的贷款。

最后说下你同学要你复印起诉状副本及传票给她,这没什么,可以给她,

借款合同延期必须征得担保人的同意,但是你说银行的人在05年找过你们核保,如果你们同意延期,则保证期限相应延长,关键是05年后是否给银行签过东西,如果没签过,你就没事了,但如果签过,则必然败诉!最好在当地找个律师帮助你。

首先,这个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是有效成立的,你是五万元借款的保证人,如果你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的话,银行可以起诉你们五位保证人中的任何一位,也可以只起诉一部分。
其次,银行在05年去找你,是因为银行和你同学的父亲变更了借款合同,把借款期间延长了,借款期间延长,加重了你和其他四位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作为保证人,你明确拒绝了对合同作出变更,按照《担保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你可以免除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