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请进:关于离婚房产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17:50:51
我想请问一下,我的房子是婚前个人财产,但是离婚法院判决时,出于情感的考虑我将房产的一半赠与对方,现在她无端的扰乱我现在的生活,我想把赠与她的房产要回来,请问可以吗?请高人给予指点。谢谢了!

这个比较难,既然赠与已经发生,那对方就是房产的产权人。当然,如果你能够举证证明女方的行为非常恶劣,已经严重影响你的生活,这样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这个赠与。

广东胡律师;

依法律你赠予对方的一半财产已属于她的个人财产了,除非你证明在办理赠予时不是出自于你真实意愿是被迫及赠予后对方恶劣的行为,可以到法院申请撤销赠予,否则你无法通过法律要回。

答: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您可以撤销赠与: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如果房产赠与已经完成,那么你的理由是不可以的

你赠予对方的一半财产已属于她的个人财产了,除非你证明在办理赠予时不是出自于你真实意愿是被迫及赠予后对方恶劣的行为,可以到法院申请撤销赠予,否则你无法通过法律要回。既然赠与已经发生,那对方就是房产的产权人。当然,如果你能够举证证明女方的行为非常恶劣,已经严重影响你的生活,这样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这个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