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如果不与我续签违不违法?不签,怎么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6:59:56
我2003年到现单位工作,单位坚持每年签一次合同。今年7月第六次合同到期,单位如果不与我续签违不违法?不签,怎么赔偿?

按在单位工作年限补偿,可参阅相关法规,咨询律师

不违约,到期不签也没有赔偿问题。

没有赔偿,有补偿. 用人单位必须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

否则用人单位需要赔偿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不违法。但是2008-2009.7期间应该按照2008实行的新劳动法,
如果不再续约,单位应该补偿你一个半月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