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06:18:04
单位现在没有跟我签定劳动合同,但现在公司某种原因要辞退我,请问按新劳动法的规定这样做是否符合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几条有规定呢|?

1、08年1月1日以后劳动者自入职工作以来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你每个月双倍工资。
2、我不清楚公司以“某”原因要辞退你的具体事项,如果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法定条件与你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还可以获得2倍乘以补助金的赔偿金。
详细可参考《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一章 如第三十九条

自己上网查一查《劳动合同法》全文,好好学习一下,就什么都明白了。

单位这种做法违法,但你要有证据证明你是该单位的员工,你就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08年1月1日后工作的话要求双倍工资的补偿和办理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