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遇到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1:58:40
公司3月20号拿到的营业执照,但是至今还没开出一张发票,老板现在在忙着申请一般纳税人,我问过他4月的零申报要不要报?他说不急,我想问一下这样可以吗,今天都10号 了!请知道的帮我详解一下,谢谢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9号的规定四、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照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所以,结合《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之规定:“ 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所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纳税人4月份增值税申报期限本应该是4月18日前纳税申报。由于4月18日是星期六、19日是星期日,因此。2009年4月增值税申报期限是4月20日。

所以,您老板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有政策依据的,要您别急,也是有法律依据的,因为四月份的申报期限是4月20日前申报缴纳。

3月份拿的营业执照,如果没有在3月份拿税务登记证,就不用申报;如果已经拿到,3月份的申报必须在4月15日前申报。

这个月有一个清明节假期,推后3天报税。又遇周日,所以到20号为止,不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