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签了这样一份合同,但是我想辞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5:19:20
但是里面有条款要交违约金2000;
请问该怎么办
我当时只想签一年的,但是老板说要签两年。
现在只上了几个月的班,我怕老板会不结工资给我
那该怎么办
1、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你应先就你的实际问题与单位协商,单位同意即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2、不能协商一致,你可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十三种情形之一,作为理由提出辞职,也属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3、如果劳动合同中有辞职交违约金的约定,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属无效条款,可以不用理睬。
4、如果不是整个厂都存在环境污染,那辞职属下策。你可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要求单位调整工作岗位,并确保本人和胎儿不受任何危害。
5、单位不同意调整岗位,你再提出辞职,理由就更加充分,《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也是理由和依据之一。
6、你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无理扣押你的工资,更属违法行为,你可就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连同你应当索取的经济补偿金一并申请劳动仲裁。
7、你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劳动纠纷案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主要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
首先,《劳动合同法》规定,除培训协议以及竞业限制协议之外,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任何其它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条款。即使合同中出现,也没有法律效力。
其次,《女职工劳动保护提条例》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职业病防治法》中也有相关规定,你所在企业为化工企业,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劳动保护保护措施保证劳动者健康。
所以,你不辞职也是可以的,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的责任比你要大。
没事,你就辞职就可以了 前提是提前一个月 和你签的合同是无效的
2008年最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