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赔偿的法律依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19:32:38
本人在青岛的一家公司试用已经6个月半,现准备劳动仲裁要求赔偿,请明白人看一下我要求的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多谢,答的好的我愿意倾分相送。

1,本人08年9月23日进入公司,至今未签订劳动合同,要求赔偿10月23日至今的双倍工资赔偿。
800*2+1200*3.5=5800

2,12月23日到期未转正,并一直支付试用工资,要求赔偿从12月23日至今的正式工资和试用工资的差额赔偿。
(1200-800)*3.5=1400

3,要求补交社会保险
(这个不知道怎么算)

因为我要填写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所以请问高人上面三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打工的都不容易,小弟在此谢过..
有过劳动仲裁经验的请分享一下,谢谢..

一、《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你据说的情况赞同于违法约定试用期 。
三、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也即购买社会保险是单位法定义务。
另,你这种情形,单位应再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因他没给你买社保,依法律规定,员工因单位没给买社保而提出辞职的话,单位应给补偿金。具体是工作一年有一个月补偿金,半年以上不到一年,按一年算。

1、《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2、《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超过试用期就是正常工资,不满的因足额补足】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