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折旧年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15:26:34
请问所得税汇算清缴附表九中折旧年限应填几年?(08年以前是按5年摊销,08年开始按3年摊销)
财务上折旧有5年的、3年都有,应填3年吗?

还是按你财务上的填,

你财务上是几年折旧就填几年。

税法上的那个税法年限,你就按税法的要求填就可以了。

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规定2008-12-23 16:18《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生产性生物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提示:原国税发[2000]84号中第二十五条(三) 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本次调整为4年,新增加了电子设备为3年。要注意的是,本规定自2008年起实施,以前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不能调整。关于预计净残值,企业可自行确定,只要是合理的就行。一经确定,不得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