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 问题???劳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20:24:37
从07年至今在以单位工作,一直说要签劳动合同,但一直拖到今天。伴随金融危机,公司效益不很景气,自己的保险等得不到保障,十分不安心。
两年里,自认一直是单位的骨干,请大虾们帮忙支招,我该怎么办?
如果要离开的话,协商不成,通过劳动仲裁申请我应得的补偿可以吗?

通过劳动仲裁程序当然可以获得补偿,但仲裁只是前置程序,如一方有异议,都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起诉后是上诉,简单的说就是三个阶段。
1、你可以想公司讨要自2008年2月1日以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金。
2、可以要求公司补交2年的保险,但是这个仲裁和法院都不受理,你得向社保部门投诉。
3、如果以公司不为你上保险为由提出辞职(这需要在你的书面辞职书中有所体现,而且要证明送达给了公司),你还可以获得月收入乘以2.5的经济补偿金。

能得的,具体问题可以去楼上说的地方问

你到地方劳动部门的稽查大队去吧。他们会给你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