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户口的儿子有继承农村户口父母承包的土地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1:23:42

市民户口的儿子不能继承农村户口父母承包的土地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即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家庭承包”和“以其他方式承包”两种类型。第十五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含义是指家庭承包经营权只能属于农户整个家庭,而不属于其中某个家庭成员。因此,当家庭中某个成员死亡,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不产生继承问题。而当承包土地的家庭整体消亡时,承包地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后重新进行分配,不能允许继承。
  按当事人情况,由于是市民户口,不是原承包方的“户”的成员,因此不能允许继承。

农村承包的土地是集体的,根本不能作为遗产

先花钱把户口转到农村去,就可以继承.

不可以,这是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别。土地没有继承的说法。因为土地是公有制

这得看你们家的土地承包了多久了,一般农村的土地都是70年的时间。土地承包人死亡后,一般是其下一代继承而得。这时候的所有权也就自动的归于这家人的下一代了。。
但是事实上,在中国,土地是国家的。任何人不得私有化。
在上述的继承所得中,继承所得师我国民法承认的。

只要你能证明自己是农村户口父母的直系血亲。我想继承不成问题。!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