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欠款不还,我应怎么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9:26:54
我和我男友分手了,在一起时他曾向我借了5000元,他一共才还了400,他给我打了欠条,是写在他的身份证复印件上,内容如下:
欠条
欠某某伍仟四佰元整,
RMB5400
王某某
2009。2。6
请问我可以去告他吗?我能胜吗?他现在在他老家,我要怎么做?请好心人事帮忙,我对法一点也不懂,我想了解,越细越好,谢谢!

1、“前男友欠款不还,我应怎么做?”:向他协商要钱不给,你就只能去他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他了(如果他已经离开他的户籍所在地超过一年:你可以去他的常住地法院起诉他)。

2、“我可以去告他吗?我能胜吗?”:
(1)告他可以。
(2)你也能胜。
(3)但你能不能在判决胜诉后、及时拿回钱,就要看他是否有财产可供执行了。

4、提示:
(1)如果你想起诉解决,应在写下欠条之后的2年内起诉,如果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在没有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情形下,你就会丧失胜诉权、不能再要求法院保护你的债权了。
(2)起诉前、或起诉后,应及时向法院申请保全他的财产,以便在判决你胜诉后能顺利执行。
(3)如果他暂时没有钱还:你也应起诉,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中止执行,这样以后他任何时候有钱了,你都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不用再担心诉讼时效的问题。
(4)如果他还未满18周岁:你还可以向他父母索要这笔钱。

你可以起诉他,如果证据是真实的,那么你能够胜诉

起诉的话,按照法律“原告就被告原则”,你有两个选择:1、如果他身份证上的地址或者经常居住地在你这里(办了1年暂住证的,且你能拿的出他的暂住证的),那你可以在你这里的法院起诉他;
2、如果他身份证上的地址在老家,你也没有证据证明他在你这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你只能到他老家的法院起诉。

起诉方法:按我上面所说选定法院,然后到该法院的“立案庭”的“民事案件立案处”提起诉讼。
起诉需要交给法院:1、民事诉状2份;2、你和他的身份证的复印件;3、证据材料2份(借条的复印件)。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当然可以告他

只要有凭证

一定会胜诉

祝你成功

不过你还是先去自己向他要账

如果不还再去告他不迟

广东胡律师;

欠条就是证据,你可以委托律师或自己写诉状要把自己与被告双方身份情况、诉讼请求、事实依据说清楚,在两年内到到他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其还款,诉讼后并申请财产保全,以免法院判了对方不执行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