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之间是否会因赡养问题而感情破裂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5:43:58
我们姐妹三人,在我10岁时,父亲有了外遇和妈离婚了。根据协商我判给了爸,两姐姐跟妈。离婚后我仍然和妈生活在一起,爸给生活费。爸为了外面的女人工作不要了,到了现在养老、医疗什么都没有,那个女人几年前也离开他了,67岁了。这几年中都是我在赡养他,生活费、医疗费,平均每月下来,1300/月,他有心脏病,有时还要就医,费用还要更多些。我虽然恨他但又不得不赡养他。而今,我生活也不太好,前一阵还失业了,所以我跟爸说,你不能总向我要啊,我失业了,您能不能向姐姐要些。结果姐姐们不高兴了,甚至跟我翻了脸,说和我不是姐妹,因为在10岁时我已经判给爸了,所以她们没有赡养责任,还说,爸向她们要钱都是我惯的,如果我以前就没有给的话,他就不能有向她们张嘴要的可能,他早年不要这个家了,就没资格向她们要赡养费。我很难过,现在才明白,原来,兄弟姐妹之间因为有共同的权利与义务,所以比朋友更容易反目,心凉啊,凉、凉、凉、无助、无助、无助
说真的,真的不想叫他“爸”,年轻力壮时和别的女人在一起,为那个女人买这买那,为那个女人原来的孩子花费了很多。现在一无所有,还一身病 的回来了,向我要钱时还理直气壮,我实在很恼火。但是真的就不管他吗?我感觉自己就是他在年轻时一时痛快生下来一个养老机器(不怕大家笑我,我说的有些粗俗了)。中国的法律太不好了,我觉得,应该是这样的:如果因外遇而放弃家庭,那么也同时放弃了子女的赡养权,我想,这样的话,外遇的事肯定少很多。

小时候受到的创伤很难弥补,那时候恨一个人一直几年,几十年很难有什么亲情了...(对你父亲)
其实破裂是很正常的,不管是父女还是姐妹——钱是万恶之源嘛!

嗨,这样的事见多了,只要兄弟姐妹多了,赡养责任就你推我,我推你,说句别介意的话,当时你们爸妈怎么想到生这么多,以为子女多以后享福,没想到自己成了包袱被推来推去的。
接受现实,金钱比任何亲情还亲。

要用法律解决问题吧!

姐姐们也只是气你爸过去,并不是真的争对你啊,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啊!要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