泣求法律高人指点,有关赡养老人和遗产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00:37:43
事情有些长,请耐心看完。
我姥爷因为年轻时受到刺激,有精神问题,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我姥爷有两个女儿,一个是我大姨,一个我妈。
大约要从四十年前讲起。我姨夫在和我大姨结婚前在我妈妈的爷爷面前曾许下诺言“要给两个老人(我妈妈的爷爷和我姥爷)负责到底,养老送终。”我姨夫才做了倒插门的女婿。后来我妈妈的爷爷去世了,没有留下遗嘱。因为我妈妈嫁到了别的村子,(估计是我姨夫怂恿的)我妈妈的爷爷留下的房子改成我大姨的名字,(没有和我妈妈商量过)。后来我大姨家搬到了城里,他们就把我妈妈的爷爷留下的在农村的房子给卖了(没有和我妈商量,也没给我妈一分钱 )。
后来他家在城里又买了一套房子我姥爷就住在他家原来的房子里,我大姨和我妈轮流照顾我姥爷。07年过年,我大姨被查出得了癌症。此后我妈每天去照顾我姥爷去医院看护我大姨···08年12月,我大姨去世了,由于之前一直对我大姨瞒着她的病情,大姨病重时一直昏迷,无法留下任何遗言。09年清明节刚过,我大姨才刚去世了一百天,我姨夫就把我姥爷从他家原来的房子里赶出来···当然我妈把我姥爷接到我家。(我家一共就两居室,平常我爸妈一间,我和我姐一间,我姥爷大小便都弄到床上地上,所以···幸好我和我姐都在外地上学,但到了放假我们一家四口就得挤一间屋···)
但现在我姨夫道出造谣中伤,说我大姨治病花了他多少万,说我姥爷住在他原来房子里耽误他开诊所每年少收入多少万,说我和我姐上学都是他出钱(我们上学没用过他一分钱)···现在在农村里还花钱买通个亲戚说当年农村的房子是我爷爷直接过户给我大姨的,还威胁我妈如果得罪他,他和村里干部熟给我姥爷在农村的福利全部取消···
当年的我姨夫誓言也没有证人···我大姨也死无对证,我姨夫现在把自己说的一点事也没有,把所有事都推到我大姨身上···
我想问的是,我妈现在都被他欺负死了,气死了···我们该怎么办?我们能否起诉他?
请那个高人指点一下,感激不尽啊~~

一、你母亲不管得没有得到财产,都有赡养其父亲的义务,你姨父是你姥爷的女婿,对你姥爷没有赡养的义务,虽然农村风俗倒插门女婿应尽赡养义务,虽然你姨父也曾许诺要养老人(这不是一般的合同,是人身法律关系,且在这里也不成立遗赠抚养协议),但他现在的作为只能受到道德的谴责。
二、你姨去逝后,与你姨父的所有财产包括房子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是你姨的遗产,你姥爷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之一,可以起诉要求分割你姨的遗产。
三、你母亲的爷爷留下的房子作为遗产应由你姥爷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在世,第二顺序继承人没有继承的权利),你姥爷可以追讨回房款,举证要求证明房子以前是你母亲爷爷的房子,后改为你姨的,你姥爷要一口咬定是他们私自改的,不然说会变成你姥爷赠与他们,成为赠与法律关系。
四、看出来的你的情绪很激动,不过你冷静的想一想,你姨父的话对你们有何伤害?他说你大姨因病化费数万,难道不是作为丈夫应出的?你姨在世时你姥爷住他们的房子难道不是应住的?只是说你与你姐上学是他出的钱,如果是谎言,确实可恶,但你的心胸如果够宽广,也大可不理这些无谓的谎言。
五、从你的语气中好像看出你对姥爷住你家给你们带来的不便感觉不舒服,但你想想你姥爷难到不是一个可怜的老人吗?他养了你母亲一场,能计较那么多么?如果你们都嫌弃他,你的姨父有什么理由不嫌弃他呢?

可以起诉,但现在只能先请求赡养你姥爷这是肯定可以的,当时买房子是谁的名字,还有很多问题让你起诉还房产困难重重

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赡养老人虽然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但赡养义务的负担是以被赡养人的需要为前提的,父母只有在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情况下,才有权利向子女要求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而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有权利索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