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方单方面取消拍卖相关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08:16:32
4月9日,X县长安路居民委员会公开拍租位于黄金地段门面房,(门面房25日到期

,事先也没有通知现在租房的人。)参加竟拍的需交纳20万元保证金,9日上午发

出公告,让下午2-4点交保证金。我急忙交纳保证金后,给收据一张和拍卖细节书

一份,(拍卖细节书没有签字和盖章)。
第二天早上8点去参加竟拍,由于现在租房的人都是刚刚知道正在拍租,所以都赶

到现场,拒绝居委会拍租,导致拍租会没有成功,居委会领导让竟拍者先回家等消

息。到4月11日,居委会在没有通知竟拍者和没有退还保证金的情况下,和其中几

户签定了续租手续(有几位还是居委会干部)。在拍卖细节书中,第16条规定:违

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需向守约人交付20万元违约金,请问细节书是否有效,能够

受到法律保护,我若起诉能拿到多少违约金?

根据合同法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适当的减少。

你去法院起诉吧,能收到保护。但是如果你没有什么太多的损失的话,不会赔偿你20万这么多。可能会减少一些。根据当地实际经济状况。

能,还能拿到2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