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向开发商索赔违约金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9 22:49:16
我能向开发商索赔违约金么?
本人于2007.8.3与开发商签定购房合同,合同约定开发商2007.10.30前交付经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于本人。本人根据合同规定在2007.10.30前交纳了房款首期并办理完毕银行贷款手续,银行放贷日期为2007.8.20。
后开发商逾期交楼,估计是其未能在建设、消防部门办理完毕其他验收手续。于2007.11.11日让我交纳物业管理等入住费用,领取钥匙。(截止现时本人从未签收过〈〈房屋质量保证书〉〉、〈〈商品房验收证明〉〉等)。当时对开发商逾期交楼行为没有在意。
2008年6月初,开发商通知我去办理房产证,我在208.6.20日顺利领取到了房产证。
房屋购买后,本人很少到房屋所在楼盘溜达。今天(2009.4.11),本人在楼盘附近从其他入住该楼盘的邻居中得知,与我同时期购买楼房的业主于2008年向开发商成功索赔逾期交楼违约金1.5万(合同约定如未在2007.10.30交楼,开发商将向业主按日以房价的万份之五支付违约金,房价约30万)。听到这消息,我被气炸了!!!悔自己当时大意,且与准邻居们缺乏信息的沟通。
现在,我能向开放商索赔违约金么?
合同及其他资料信息如下:
合同中的交付期限:卖出人应当在2007-10-30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 1 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 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 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 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 1 种方式解决:
1、 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信息:〈〈商品房初始登记证〉〉中记载“竣工时间:2008-3-21”

我的疑问:
1、 2007.11.11领取钥匙是否算“交付使用”?
2、 截止现时本人从未签收过〈〈房屋质量保证书〉〉、〈〈商品房验收证明〉〉,是否开发商心虚,怕我告他违约?
3、 〈〈商品房初始登记证〉〉中记载“竣工时间:2008-3-21”,通常,建筑工程是否竣工后才能验收,验收后才能正式交付业主正

从你说的情况来说,你的违约金基本上很难索赔到了,因为你已经办理了交付入驻手续,即使你没有在验收交接单上签字,但是你的行为已经默认为实际交房了,并且到现在已经办好了房产证,那就表明你对所交付的房屋没有任何异议,同意接受,同时合同上对于房屋交付的条款也就自动终止了,至于你说的质保书没有签字这个和你说的问题没有直接关系,没用。像你说的赔到钱的人绝对是当时没有办理任何交付手续,而且钥匙也没有领的人。你现在再去追究开发商这个问题我觉得已经很难了,呵呵。同情一下。

不过开发商如果愿意和你协商的话你就尽量谈谈看吧,能赔多少是多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