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另婚后的其妻债务由谁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3 04:20:16
我父亲70多岁人了,在母亲去世后又和一个40多岁,离过几次婚,有两个20岁的孩子的社会混混的女人结了婚。她的子女是归她第一个老公的。这女人在和父亲结婚后,在他们结婚五年内,多次以其本人名义和以父亲名义向外借高利贷达30多万元,用于其本人赌博和给其两个子女。现在债主上门讨债,我父亲也不得不整天在外面躲避。因为30多万元对于父亲和这女人来说,简直是天文数字,他们是还不起的。另外,父亲今年已76岁了,我早就有自己的家庭,一直在外省打工,我自己的家庭中没有人和父亲在一起住,父亲他们现在住的房子是我的。
请问各位律师:
1,其债务应不应由我父亲还?
2,如果应由我父亲还债,在父亲还不起债或父亲将来去世后,这部份的债务会不会“父债子还”而转到我头上?
3,这女人还在不停的借新债,父亲也无能力制止她的行为,父亲可能老糊涂了,我劝父亲离婚,父亲就骂我。我有什么方法能通过法律来保护父亲和保护自己?
现在债主上门讨债的有30多万元,还没上门讨债的是个未知数,也就是说:其实际债务也是个未知数。另外,她的子女是法律上给她第一个老公的,那么,她本人子女应不应承担还债义务? 借钱的事情父亲知道还是不知道这我不清楚,父亲可能老糊涂了,他退休工资1800多元一个月,听人说生活很差,我们三姐妹,每家每年还要给父亲养老费不低于5000元,父亲还经常打电话跟我们三姐妹借钱,而且一开口就是几万元,当然,我们不会借他钱的,他就骂我们,另外,母亲在世时,我们三家也是给的5000元一年的养老费,但他们从来没有用过,累积达10多万元,母亲刚过世时,父亲打算给这笔钱谁家给的返回给谁家,我们当时都没要这笔钱,后来,父亲和这个女人结婚,钱全部被这女人拿走。父亲和这个女人有正式的结婚手续,房子的房产证明是我的。现在家里的房子的门都给债主打坏了,父亲也不敢住家里了。

这女人明显是个骗子呀,你父亲也真是老糊涂了。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
高利贷赌博本身就是违法行为,所以你父亲不承担还款责任
父债子还是不存在的。

第一,借钱的事情你父亲知道吗.第二,你父亲和这个女人有正式的结婚手续吗,第三,房子的房产证明是你的吗,一,口头借据是不支持的二,借条的签名也一定是她的,而她原来是离过婚的,三,这和房产没有关系的.你也不必害怕,即便是打官司也是尊重事实和法律的.

1 不应该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不是因夫妻共同生活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或者未经共同协商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二.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四.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的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
高利贷赌博本身就是违法行为,所以你父亲不承担还款责任
2父债子还是有法律依据的
分两种情况:
一在儿子没有继承父亲的遗产的情形下不承担父亲的债务责任。
二在儿子继承父亲的遗产后在继承的遗产的限度内负有偿债责任。
《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3可以去法院咨询下,具体我也不太清楚,我所知道的就这些了。

一 不应该由你父亲还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不是因夫妻共同生活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或者未经共同协商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应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