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应怎样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0:23:36
我于2004年12月份进入公司至今,5年来公司从未让员工签定劳动合同,现公司即将倒闭,那位高人不吝赐教.公司应怎样赔偿我们?急急急

首先,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你自2008年1月至今总计不超过1年的双倍工资。
例如:你08年1月至09年1月总计发放工资10万元,那么,公司还应赔偿你10万元

第二,由于超过1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你们的合同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对方应当赔偿你总计5+1个月的工资为经济补偿金

广东胡律师:

1、公司倒闭你被解除劳动关系,公司要赔偿你2004年12月份进入公司至今折算成4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一下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补偿你08年元旦后至离职日起的双倍工资补偿。

以上与公司协商不成,提供相关证据到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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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自去年1月起享受双倍工资外,其他的与其他签订合同的员工的待遇无异。

1:从08年2月起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2:每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按工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