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业协议书在劳动合同签订后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3 14:37:52
我在公司工作2年后辞职,但是当时在就业协议书中签订3年内辞职要扣2000元违约金,请问下公司是否有这个权利扣除呢?麻烦知道的人把有依据的法律条款也写明好么?谢谢啦!

没有,就业协议主要是跟就业单位协商的
  一般来说,就业协议并不是单位承认的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决定用你,也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不以就业协议为准,这个就业协议本身的作用并不在确定劳动关系,本科以上的毕业生将来评职称才会需要这张东西。
  签就业协议的这个单位原则上是不承担风险的。

广东胡律师:

依《劳动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违约行为设定违约金的,仅限于下列情形:
(1)违反服务期约定的;
(2)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约定。

你不属于以上两种的话你就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保密协议和培训费用外 单位不能以任何形式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这个没有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