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购房合同从签订、房管局备案至最后交到您手里,用了多少时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20:29:00
我于2009年3月初在綦江县千山美林按揭购买了一套住房,并于当日付清首付款签订了购房合同并办理了相关银行按揭手续,在签订购房合同后销售人员说须将合同交房管局备案,并说明当月底能领到购房合同,到3月底时销售员又说要到4月初,但现4月上旬都过了销售员又说要到4月底,说来说去没过准信。开发商如此做法有无其它用意?作为购房人有何安全隐患?如有安全隐患该如何防范?望房产业内人士及有过购房经历的先生/女士不吝指教。谢谢!

这个事情你可以直接到房产局去查询一下他的备案登记情况,如果是处在正在办理中的状态那你大可放心,可能是由于效率或者一些小的手续问题有所耽误。如果查不到备案登记信息,则你要引起注意,有可能会牵涉到开发过程中违规操作的层面,直接影响到你的房子今后交接、产权证办理等各个事项。严重的甚至可能设计欺诈。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们是陕西省甘泉县城关镇太皇山行政村三十多户居民,怀着无比沉重的心情向您反映我们在包西铁路复线征迁房屋过程中所遇到的一些违法的行径,真诚地请求相关领导给予监督、解决为盼。
依法拆迁,坚决纠正城镇房屋拆迁中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各种行为,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
2008年初,包西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开始施工,甘泉段内我们也在征地范围内,延安市甘泉县拆迁办和相关部门先后前来通知并统计占地面积、建筑物等事宜,其后我们非常配合动迁员的工作,按照他们的要求及时、全面地提供各种证件。无论何时,他们只要找我们谈拆迁的事,我们都是按时到达他们指定的地点和他们商谈。拆迁本来就带给我们众多不便,可是修筑包西铁路有着促进蒙西及陕北地区资源开发和经济发展等十分重要的意义,所以我们极力支持国家政策,希望借助党和政府的帮助,享受到相应的拆迁补偿政策,但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征地拆迁相关单位,不能“为民着想,为民服务”,不能按照规范操作来进行实施赔偿方案,严重扭曲拆迁补偿标准,欺骗被拆迁户。
至今,数十户拆迁居民处于忐忑不安的生活状态下,没有盼到政府工作人员的支持和撑腰,而是遭遇到了拆迁人员的哄骗和政治欺压,他们完全藐视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存在,将拆迁补偿评估价格一再降低,甚至低于本地商品房的好几倍,不及经济适用房的一半。而且没有公告、公示、举行听证会。没有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研究赔偿价格标准,损害了城镇居民的合法权益。动迁工作全面展开后,数个动迁员轮番与我们谈拆迁事宜。他们并不给我们提供拆迁补偿标准性的文件,而是采取欺骗和隐瞒推辞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