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道路交通事故车辆记录鉴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7:58:02

交通事故车辆鉴定指南

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需要对其技术状况和行驶状态进行鉴定,车辆鉴定分为技术鉴定和司法鉴定两大类。其中车辆司法鉴定需要由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授权的机构进行。交通事故车辆的坚定是有偿服务活动,按鉴定类别要收取一定费用。
大连汽车司法鉴定中心是辽宁省司法厅依据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规定,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予以登记,编入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并公告的专业授权机构,愿以其技术优势和能力,为交警在维护交通安全、处理交通事故,共建和谐社会方面奉献一份力量!
为了更好地向您提供事故车辆鉴定服务工作,特向您介绍本中心在接受委托进行事故车辆鉴定时的一般要求、鉴定项目、鉴定方法等。

一、交通事故车辆安全性能技术鉴定:
(一)定义:对交通事故车辆安全性能(制动、转向、照明等性能)所进行的技术检验、分析和判断。

(二)分类:动态鉴定、静态鉴定、特殊鉴定。

(三)委托鉴定类别要求:
1、动态鉴定:
交通事故车辆在正常行驶条件下所进行的技术鉴定,主要对与交通事故原因直接相关的车辆安全性能进行检验、测试和分析,以判断车辆技术状况。对于具有行驶能力交通事故车辆应该进行动态鉴定。

2、静态鉴定:
交通事故车辆在静止状态或发动机处于熄火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技术鉴定,主要是对交通事故车辆与事故原因直接相关的整车状态及零部件进行分析,判断整车或某零部件的技术状况及对车辆安全性能的影响。对于失去行驶能力的交通事故车辆须进行静态鉴定。

3、特殊鉴定:(零部件失效鉴定)
对严重影响机动车安全性能关键零部件的失效形态、失效原因所进行的技术鉴定。如鉴定车辆转向机构部件、制动部件、轮胎等是否在事故前或事故后发生失效,鉴定车辆灯光事发时是否处于点亮状态等。

(四)事故车辆委托鉴定的实施:
1、具有行驶能力的交通事故车辆技术鉴定:
在交通事故中未受损或受损不大,或虽受损但可经短时间内简单修复,且不改变该车原始安全技术状况即可恢复行驶能力的机动车。属此类型的事故车辆,必须到我中心进检测线按GB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