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险和补偿金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1:56:45
现在我一朋友想他原公司给他把以前没上的保险补上,请问我朋友的原工资是1800元,那么单位给他上三险在北京的话应给他交多少钱,他自己要扣多少钱?如何计算啊?
公司把他开除后,按照劳动法,工作不满半年可以补偿半个月的工资,请问这个补偿金在单位那么久都没跟他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是双倍的吗?如果是请给出法律条款。
二楼的,我这里是北京。如果你愿意,请直接回答我吧。
请问四楼的胡律师,您解答我的这条法规我已经从劳动合同法读到过,但是我听朋友说没有签合同的话赔偿金是双倍的,好像说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赔偿金。但是我这个朋友的单位并没有和他签订劳动合同,请问这条还适用吗?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有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行,一样延用《劳动法》。

1、关于社保扣多少钱要看公司给你怎么协商的,只要不低于最低社保标准就行;

2、《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合同期内,如果您没有违反法律或公司规章制度,公司也不是合法裁员,那么公司单方解除合同是违法的,就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一下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